光伏支架东至青少年培训基地西侧道路

发布者:无锡市建城冷弯型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5-20 15:52:36 点击次数:237 关闭

  为保障临沂市河东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地块1位置范围:泰山路与厦门路交汇处东南。东至青少年培训基地西侧道路,西至泰山路,南至伏庄社区集体土地,北至厦门路。

  地块2位置范围:河东区芝麻墩街道沈阳路中段。东至沃尔沃路,西至李公河,南至国有储地、范家沟社区集体土地、湾子社区集体土地,北至国有储地、湾子社区集体土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临沂)项目及沈阳路中段(李公河东路-沃尔沃路)修建项目建设。上述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为保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地块1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贾庄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贾庄村村庄、贾庄村其他林地,西至贾庄村采矿用地、贾庄村旱地,南至贾庄村村庄、农村道路,北至贾庄村村庄、农村道路、贾庄村采矿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贾庄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贾庄村村庄,西至贾庄村村庄、贾庄村其他林地,南至贾庄村村庄,北至贾庄村村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园及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上述项目为公共服务和公共服务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为保障临沂市罗庄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地块位置范围:罗庄区沂蒙南路与铁路交汇处东南,东至国有储土地、西至沂蒙南路、南至国有储土地、北至铁路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临沂市罗庄区区立医院项目建设。该项目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为保障临沂市河东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地块1位置范围:沃尔沃路东侧、山建路北侧。东至梅家埠街道白道口居委旱地,西至梅家埠街道白道口居委旱地,南至梅家埠街道白道口居委旱地,北至梅家埠街道白道口居委旱地。

  地块2位置范围:朝阳街道。东至朝阳街道堰上居委集体土地,西至朝阳街道堰上居委集体土地,南至朝阳街道堰上居委集体土地,北至朝阳街道堰上居委集体土地。

  地块3位置范围:梅家埠街道干沟渊居委。东至梅家埠街道干沟渊居委水浇地,西至梅家埠街道干沟渊居委水浇地、干沟渊居委设施农用地,南至梅家埠街道干沟渊居委水浇地,北至梅家埠街道干沟渊居委水浇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庄墩变电站项目、重沟变电站项目及干沟渊幼儿园项目建设。上述项目为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根据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决定,为临沂百花湖实验学校(二期)项目用地的需要,拟征收盛庄街道十里堡社区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局会同罗庄区财政局、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本次征收盛庄街道十里堡社区土地位于盛庄街道北部,征收土地总面积4.7145亩,为农用地,其中:耕地4.3500亩、其他农用地0.3645亩。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临沂百花湖实验学校(二期)项目用地。该项目用地为教育用地,符合法律规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实施征收。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7.1450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14.9085万元,无青苗补偿费,共计补偿总额为¥14.9085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47.1450万元,由罗庄区财政局拨付到十里堡社区居委会账户,由居委会按照居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罗庄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876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8.8468万元,由罗庄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盛庄街道、居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公告在本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1年5月17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止。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请于2021年6月15日前,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盛庄街道国土所办理补偿登记。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决定,为罗庄区册山公交停保场项目用地的需要,拟征收册山街道同沂庄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局会同罗庄区财政局、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本次征收册山街道同沂庄村土地位于册山街道西南部,征收土地总面积19.9995亩,其中:建设用地19.9995亩(为住宅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罗庄区册山公交停保场项目用地。该项目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符合法律规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实施征收。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39.996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72.2519万元,无青苗补偿费,共计补偿总额为¥72.2519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39.9965万元,由罗庄区财政局拨付到同沂庄村村委会账户,由村委会按照村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罗庄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876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37.5291万元,由罗庄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册山街道、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1年5月17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止。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请于2021年6月15日前,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册山街道国土所办理补偿登记。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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